后悔莫及!驾驶报废汽车证件被吊销
后悔莫及!驾驶报废汽车证件被吊销,11月15日,湖北省十堰市郧阳区公局交警大队缉查布控系统预警:“一辆鄂C1Z057面包车停在城区汽配厂巷。“该区交警大队迅速组织警力成功拦截查获报废汽车及其驾驶员。
当日15日07时许,郧阳区城关镇张某在驾驶鄂C1XX57面包车前往汽配厂巷吃早餐时被系统预警。经网上查询,该车检验有效期至2013年04月,车辆保险购买至2012年4月,车辆交通违章共计16条罚款1650元、记15分未处理,该车以是报废汽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车辆3年未年检的系统自动注销车辆强制报废汽车“的有关规定,张某构成驾驶已达到强制报废汽车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交通违法行为;其驾驶的鄂C1XX57面包车已被依法收缴;民警已督促其立即处理车辆违法记录。
目前,该案正在继续办理中。报废汽车驾驶人张某将面临罚款500元、吊销驾驶证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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