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向绿色发展,报废汽车何去何从
近日,我国新修订版《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即将落地的消息颇受关注。有业界人士认为,报废汽车回收行业有望借此迎来快速的绿色发展。
公安部最新数据显示,截至2017年底,我国汽车保有量已达2.17亿辆。相应的汽车报废量也不断攀升,据市场调查机构测算,2018年我国报废汽车数量预计达907万辆。如此多的报废汽车都流向何处?如何提高其回收利用效率?
在报废汽车的回收利用领域,一些国家积累了较为丰富的技术与经验,值得参考。
从车主到处理厂每个环节各负其责,作为汽车产销大国,日本每年的报废汽车数量惊人。据日本经济产业省统计显示,日本一年约有500万辆汽车被报废。
从2001年开始,日本汽车税施行绿色税制,进一步促进了旧车的淘汰。为了普及环境负荷小的汽车,国土交通省对于低排放和耗油低的汽车减征汽车税,对于达到一定年限的汽车提高税率。淘汰的旧车一部分进入二手市场流通,或者出口到其他国家,另外一部分被回收利用。
2005年前,日本报废汽车处理适用其他关于废物处理的法律,如《废弃物处理法》、《氟利昂回收破坏法》,在汽车登记时适用《道路运送车辆法》。由于缺乏行之有效的法律,那时日本每年有十几万辆旧车被非法丢弃。2002年7月,日本国会通过了《关于已使用汽车再资源化的法律》,于2005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在日本,车主决定报废汽车后,会将汽车交给废旧汽车收购商。收购商将废车依次交氟利昂回收厂、解体工厂、粉碎工厂进行回收处理。处理程序完成后,再向日本汽车回收再利用促进中心报告。该中心核实汽车处理全部完成后,通过废旧汽车收购商通知车主,车主根据该中心提供的车辆处理信息,向国土交通省下属的各地陆运支局申请永久注销汽车登记。
废旧汽车从收购到解体、废碎处理的全过程各个环节,形成了完整的责任义务关系。上一环节企业必须在一定时间内完成处理工序交下一环节企业继续处理,下一环节企业则有义务接收上一环节企业交付的废车及其部件,无特殊原因不得拒绝。汽车生产商或进口商对报废汽车回收处理负有最终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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